办理程序: 1、申请人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镇(街道)计生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《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〉申领表》。经申请人所在村(居)民委员会或单位签署意见、经办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印章后,送交承办单位,并附下列材料: (1)申请人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; (2)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; (3)男女双方一寸照片各一张。(无单位的去原户籍地出婚育状况证明)。
咨询电话:88211592 898012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