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流程 1、受理。申请人户籍地村居进行初审。2、公示。对初审合格的奖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。3、审核。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核。4、确认。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确认。5、报送。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汇总各区奖励对象名单转社保部门。6、发放一次性奖励金。 二、所需材料 1、身份证;2、户口薄(户籍证明);3、退休证;4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;5、退休金发放存折;当事人填写申请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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